到樹林里來一次深呼吸。到大山深處眺望別樣的風景。到林木間尋找自然的野趣。其實,森林的“打開方式”還有很多種。
在福建三明,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后,林子有了林票、能交易;林木有了產權、能辦貸款;林木碳匯可計算,空氣可以變現;職業林農有了崗位,能當林長;林下還有了產業,人人都很有錢賺。“不砍樹、也能致富”,不再是夢想!
作為中央紅軍長征的出發地,福建三明是“紅旗不倒”的革命根據地,也是“不負青山”的林改策源地。自20世紀80年代初開啟林業改革后,三明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,森林覆蓋率超全國平均水平3倍,村民約1/3的收入來自林業,成為全國林業改革的一面旗幟。
高橋鎮新坡村的林農張祖暖,便是當地加入合作營林的3萬名股東之一。為了深化林業改革,三明將林地的經營權從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來,賦予林地實際經營人權屬證明、經營權登記、經營權抵押等權益。張祖暖憑著一本證,就能和國有林場進行交易,讓原本“沉睡”在山林里的“寶貝”有了變現的途徑。
8月10日,記者在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見到了張祖暖,多年前年他從別的林農那里流轉了200多畝林子,將自己的興源家庭林場擴大到1000畝。在此之前,張祖暖在2004年就流轉了200多畝杉松混合林。2021年,利用辦理好的林權證,他對這片林地進行了采伐報批。很快,林子變成了“銀子”。談及收益,張祖暖放下鋤頭,給記者算了一筆賬,“那片林子共有200多畝,樹齡大概26年,一畝蓄積量大約是20立方米。除去生產等成本外,收益在30萬元左右。”
“山定權、樹定根、人定心”,乘著林改東風“點綠成金”的還有,沙縣區青錢柳家庭林場的洪集體。2013年,全面深化改革的號角吹響。三明從分離承包經營權入手深化林權改革,沙縣率先開展“三權分置”改革,辦出福建第一批林地經營權證。此后,三明大力培育林業專業合作社、股份林場等經營主體,推出多種合作經營模式。在政府、銀行等支持下,林權按揭貸、林權支貸寶、福林貸等一批普惠金融創新產品,解決了林地“變現”問題。洪集體也陸續申請到500萬元的林權抵押貸款,放心大膽地請專家、試種植,探索出“林下種植+林下養殖+森林康養”的經營路子。
“人在床上躺,錢在樹上長。”在洪集體眼中大山就是一座綠色銀行,大山里藏著林改帶來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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